南京華訊知識產權有限公司?電子報?2024?年9月?第888期
發(fā)布時間:
2025-01-03 14:39
南京華訊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電子報 2024 年9月 第888期
創(chuàng)辦人的話
各位客戶朋友們大家好!
白領外籍人士在臺灣長期以來是比較受到忽略的族群。就外資企業(yè)來說,臺灣有美商會與歐商會,都有足夠的代言力量,幫外資企業(yè)爭取權益。不過可能因為臺灣的制造業(yè)屬性,就外籍個人來說,過去不論政府或民間,大家直覺上想到的往往是外勞,我們腦海中的形象可能是大陸勞工、越南勞工、菲律賓勞工或泰國勞工。但這些年隨著臺灣越來越現代化,其實默默地有不少外國白領菁英來到臺灣發(fā)展,他們在臺灣的工作早已不限于英文老師,而是深入到臺灣的各個行業(yè)中。
然而,因為過去這族群未受到足夠關注,他們的權益在臺灣沒有得到應有的保護。而這方面的不足,其實將長期阻礙臺灣吸引還外優(yōu)秀人才。有鑒于此,本所將致力于研究與分享這方面的法令信息,以期能幫助臺灣打造成世界各地人士都愿來此發(fā)展的樂土,盡一份綿力。
侯慶辰
2024/08/30
本期焦點
- 布瑞哌唑專利分析
- 小分子BRAF抑制劑癌癥新藥恩考芬尼在中國申報上市
- 多起版權侵權訴訟生成式AI音樂創(chuàng)作程式
- 任天堂訴Pocketpair案引發(fā)的思考
2. 慶辰法律事務所與華訊動態(tài)
- 布瑞哌唑專利分析
2024年6月25日,布瑞哌唑片的上市申請已正式獲中國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NMPA)批準,用于精神分裂的治療。布瑞哌唑(Brexpiprazole),又名依匹哌唑、普瑞哌唑,由日本大冢制藥研發(fā),于2015年獲得FDA批準上市,適用于治療成人及13-17歲青少年精神分裂癥,并可作為成人抑郁癥的輔助治療藥物。2018年1月,該藥物在歐盟獲準用于成人精神分裂癥的治療;同年7月,日本也批準其用于成人精神分裂癥和抑郁癥的輔助治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2023年5月,布瑞哌唑成為首個被FDA批準用于阿爾茨海默癥患者躁動、創(chuàng)傷后應激障礙以及邊緣型人格障礙的藥物。
布瑞哌唑具有式I所示的結構,是一種新型多靶點作用機制的精神障礙治療藥物。它不僅是血清素受體5-HT1A和多巴胺受體D2和D3的部分激動劑,同時還是血清素受體5-HT2A和5-HT2B以及腎上腺素受體a-1和a-2的部分拮抗劑。布瑞哌唑的特性使其能顯著改善精神分裂癥的總體及各類癥狀,有效預防疾病復發(fā)。此外,在《柳葉刀》關于抗精神病藥的大型網絡薈萃分析中,布瑞哌唑是唯一所有副作用風險均與安慰劑無顯著差異的抗精神病藥物,其全面且均衡的療效和安全性非常適合精神分裂癥的全病程管理需求。
式I
在當今社會,精神分裂癥已成為一種普遍的精神疾病。精神分裂患者可能在感知、思維、情感以及意志行為等多個方面出現障礙,部分患者甚至會經歷精神功能衰退及不同程度的社會功能缺失。該疾病多發(fā)于青壯年群體。據世界衛(wèi)生組織(WHO)估計,全球范圍內精神分裂癥的終生患病率約為3.8‰至8.4‰。因此,除了急性期用藥,許多患者還需要考慮長期用藥。而許多常用抗精神病藥的安全性往往不夠理想,藥物的副作用給患者帶來進一步的困擾。在此情況下,療效好、安全性高的布瑞哌唑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
據中國上市藥品專利信息公開的信息,目前布瑞哌唑片登記了以下兩件相關專利,已存在多家國內藥企提交的仿制藥聲明。
申請?zhí)?/span> |
授權公告號 |
法律狀態(tài) |
申請日 |
專利類型 |
備注 |
200680011923.0 |
CN101155804B |
授權 |
2006.04.12 |
化合物專利 |
未經歷復審,經歷一次無效,根據無效決定(4W111919,發(fā)文日2021年8月11日),專利權被部分無效。此次無效后,化合物專利的獨立權利要求僅保護布瑞哌唑本身及其鹽,較此前的保護范圍大大縮減。 |
201280050586.1 |
CN103889425B |
授權 |
2012.10.12 |
制劑專利 |
經歷一次復審,未經歷無效。 |
盡管化合物專利經歷無效后保護范圍較授權文本大幅縮減,但布瑞哌唑本身及其鹽仍然被保留,因此,這一專利難以被規(guī)避,且距離到期日已不足兩年,大部分仿制藥企對該專利提交的聲明都是3類聲明(中國上市藥品專利信息登記平臺收錄有被仿制藥品相關專利,仿制藥申請人承諾在相應專利權有效期屆滿之前所申請的仿制藥暫不上市)。而對于制劑專利,由于保護范圍較小,對各種輔料的種類進行了具體限定,技術上更容易繞開,因此,大部分仿制藥企提交的都是4.2類聲明(仿制藥未落入中國上市藥品專利信息登記平臺收錄的被仿制藥品相關專利權保護范圍)。
- 小分子BRAF抑制劑癌癥新藥恩考芬尼在中國申報上市
2024年9月7日,中國國家藥監(jiān)局藥品審評中心(CDE)官網公示,皮爾法伯(Pierre Fabre)申報的恩考芬尼膠囊上市申請已獲得受理。根據公開資料推測,本次上市申請的適應癥可能為BRAF V600E突變型結直腸癌。
根據皮爾法伯公開資料,恩考芬尼(Encorafenib,商品名為Braftovi®)是一種口服小分子BRAF激酶抑制劑。該產品已經在美國和歐盟獲批用于治療黑色素瘤、結直腸癌、非小細胞肺癌等癌癥適應癥。
公開資料顯示,恩考芬尼目前已經獲美國FDA獲批多項適應癥,包括于2018年獲批與比美替尼(Binimetinib,Mektovi®)組合療法治療帶有BRAF V600E或V600K突變的不可切除或轉移性黑色素瘤患者。2020年,恩考芬尼被FDA批準與EGFR抑制劑西妥昔單抗(Cetuximab)聯用,用于治療經前期治療后產生BRAF V600E突變的轉移性結直腸癌(CRC)成人患者。2023年10月,FDA再次批準恩考芬尼與比美替尼組合療法治療BRAF V600E突變的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患者。
恩考芬尼是一種強效且具有高度選擇性的BRAF抑制劑,通過抑制腫瘤細胞中表達多種突變形式的BRAF激酶(包括V600E)的RAF/MEK/ERK通路發(fā)揮作用;比美替尼是一種強效且具有選擇性的MEK抑制劑。這兩種藥物通過抑制MAPK通路中的激酶來發(fā)揮作用,從而產生具有臨床相關性的抗腫瘤活性。已有研究證明,許多BRAF V600突變的癌癥都出現了MAPK通路激活不受控制的現象,包括黑色素瘤、結直腸癌和非小細胞肺癌。
針對恩考芬尼、皮爾法伯在FDA目前鏈接有13件專利(US10005761B2、US9850229B2、US9850230B2、USRE49556E1、US9593099B2、US9593100B2、US9314464B2;US10258622B2、US9387208B2、US9763941B2;US8541575B2、US8946250B2;US9474754B2),在中國布局的有5件專利(CN102725283B、CN103896921B;CN105708819B;CN102105459B;CN104519887B)。可見皮爾法伯對恩考芬尼進行的保護很全面,仿制藥企很難突破其保護。
參考文獻:
https://mp.weixin.qq.com/s/CUz0NMKe1O7b4MDicn0RfQ
by 智財研究部
On June 24, 2024, the 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 (the "RIAA") announced the filing of two copyright infringement lawsuits against Suno, Inc. ("Suno") and Uncharted Labs, Inc. ("Udio"). The two corporations are rising stars in the music industry, each having developed its own generative AI music creation program and successfully raised tens of millions of dollars earlier this year.
2024年6月24日,美國唱片工業(yè)協(xié)會(「RIAA」)宣布對Suno公司(「Suno」)和Uncharted Labs公司(「Udio」)提起了兩起版權侵權訴訟。這兩家公司是音樂產業(yè)的新興明星,各自開發(fā)了自己的生成式AI音樂創(chuàng)作程式,並在今年稍早成功籌集了數千萬美元。
The premises are essentially the same as in many other copyright infringement cases filed in recent months against companies developing generative AI programs. The plaintiffs, prominent music labels such as Sony Music Entertainment, UMG Recordings, Inc., and Warner Records, Inc., claim that Suno and Udio have used copyrighted sound recordings found on the Internet to train their programs without the authorization of the copyright owners. They also dismiss the applicability of the ‘fair use’ doctrine in what they describe as "straightforward cases of copyright infringement involving unlicensed copying of sound recordings on a massive scale."
這些案件的基礎與近月來對開發(fā)生成式AI程式的公司提起的許多其他版權侵權案件基本相同。原告,包括Sony Music Entertainment、UMG Recordings和Warner Records, Inc.等知名唱片公司,聲稱Suno和Udio在未經版權擁有者授權的情況下,使用了網絡上找到的受版權保護的聲音錄音來訓練他們的AI程式。他們也否認了「合理使用」原則的適用性,認為這些案件是「涉及大規(guī)模未經授權複製聲音錄音的直接版權侵權案件」。
On August 1, 2024, both Suno and Udio filed their responses to these complaints. As in similar cases, the two defendants claim that their use of copyrighted content to train generative AI music creation programs falls under the "fair use" doctrine, which allows "a party to use a copyrighted work without the copyright owner’s permission for purposes such as criticism, comment, news reporting, teaching, scholarship, or research." They argue that they have been using existing sound recordings, some of which are copyrighted, for the purpose of identifying patterns, characteristics inherent to various musical genres and styles.
2024年8月1日,Suno和Udio都對這些訴訟提出了回應。與類似案件一樣,兩名被告聲稱他們使用受版權保護的內容來訓練生成式AI音樂創(chuàng)作程式屬於「合理使用」原則的範圍,該原則允許「一方未經版權擁有者授權,將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用於以下目的:批評、評論、新聞報導、教學、學術或研究?!顾麄冝q稱,他們一直在使用現有的錄音,其中一些是受版權保護的,目的是為了識別各種音樂流派和風格固有的模式和特徵。
If the two cases are neither dismissed nor settled, they could set interesting precedents for determining whether the use of copyrighted content to train a generative AI program constitutes fair use and for navigating AI-related infringement lawsuits.
如果這兩起案件既沒有被駁回也沒有和解,它們可能會為確定使用受版權保護的內容來訓練生成式AI程式是否構成合理使用以及處理與AI相關的侵權訴訟樹立有趣的先例。
Reference Materials:
- https://www.riaa.com/record-companies-bring-landmark-cases-for-responsible-ai-againstsuno-and-udio-in-boston-and-new-york-federal-courts-respectively/ (Accessed on August 28, 2024);
- https://musically.com/2024/08/02/suno-and-udio/ (Accessed on August 28, 2024);
- https://copyrightalliance.org/faqs/what-is-fair-use/ (Accessed on August 28, 2024).
參考資料:
- https://www.riaa.com/record-companies-bring-landmark-cases-for-responsible-ai-againstsuno-and-udio-in-boston-and-new-york-federal-courts-respectively/(訪問日期:2024年8月28日)。
- https://musically.com/2024/08/02/suno-and-udio/(訪問日期:2024年8月28日)。
3.https://copyrightalliance.org/faqs/what-is-fair-use/ (訪問日期:2024年8月28日)
by 黃愷蜜/楊士宜 律師
近日,任天堂與寶可夢公司聯合對日本遊戲開發(fā)商Pocketpair提起專利侵權訴訟,這起訴訟不僅引發(fā)了對遊戲專利保護的廣泛討論。據任天堂官方網站2024年9月19日的新聞稿顯示,任天堂與寶可夢公司於2024年9月18日在東京地方法院對Pocketpair提起專利侵權訴訟。訴訟指控Pocketpair開發(fā)的遊戲《Palworld》(中文名:幻獸帕魯)侵犯了多項專利權,要求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損失。[1]
《幻獸帕魯》於2024年1月19日發(fā)佈,迅速走紅。據報道,該遊戲在短短三天內下載量就超過了500萬次。遊戲因其類似寶可夢的怪物設計和創(chuàng)新玩法引起了廣泛關注。[5]
在遊戲產業(yè)中,知識產權保護主要涉及著作權、商標和專利。遊戲的美術設計、音樂和劇情通常受著作權保護,而遊戲的名稱和標誌則可能受商標保護。然而,專利保護在遊戲領域一直是一個複雜的話題。根據中國《專利審查指南》,智力活動的規(guī)則和方法,包括遊戲規(guī)則、數學方法等類型的發(fā)明不屬專利保護範圍。這表示遊戲的玩法(即遊戲規(guī)則和進行方式)通常難以獲得專利保護。然而,如果在實現遊戲目的的過程中涉及了新的技術方法或技術方案,這些技術創(chuàng)新可能具備可專利性。例如:
1. 新的圖形處理技術,如提高遊戲畫面效率的渲染技術。
2. 網絡通信技術,如在多人遊戲中實現低延遲的同步技術。
3. 人機交互技術,如新的控制器設備或交互方式。
這些技術創(chuàng)新超出了純粹的遊戲規(guī)則,屬技術領域的解決方案,符合專利法對於技術創(chuàng)新的要求。任天堂在這起訴訟中指控Pocketpair侵犯了"多項專利權",但具體涉及哪些專利尚未公開。根據Nintendo Life的報道,任天堂表示:"我們在仔細調查了作為本訴訟主題的內容後,在這個時候提起了訴訟。我們將避免對與訴訟內容相關的話題發(fā)表評論[3]。"雖然具體專利內容未知,但有報道提到了一些可能相關的專利。據Nintendo Life報道,遊戲記者Stephen Totilo發(fā)現了一項可能相關的專利,該專利與角色在田野中投擲物品以捕捉怪物有關。這項專利於2023年在美國獲得批準,基於2021年底提交的日本專利[3]。值得注意的是,角色設計本身通常受著作權保護,而非專利保護。任天堂選擇從專利角度提起訴訟,可能意味著《幻獸帕魯》在遊戲機制或技術實現方面存在侵權嫌疑,而不僅僅是視覺設計的問題。
據報道,日本國內對這起訴訟的反應與國際社會有所不同。在日本,許多人支持任天堂和寶可夢公司的立場,認為Pocketpair公司可能存在問題。相比之下,國際上的反應更加多元,有不少人為Pocketpair辯護[5]。
任天堂訴Pocketpair案揭示了遊戲產業(yè)專利保護的複雜性和重要性。隨著遊戲技術的不斷進步和市場競爭的加劇,專利保護將在遊戲產業(yè)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同時,我們也關注這起訴訟的後續(xù)發(fā)展。訴訟結果可能為遊戲產業(yè)的專利保護設立新的標準,對全球遊戲開發(fā)者都將產生深遠影響。無論結果如何,它都將成為遊戲產業(yè)知識產權保護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參考資料:
[1] https://www.nintendo.co.jp/corporate/release/2024/240919.html
[2] https://www.dexerto.com/palworld/nintendo-pokemon-palworld-lawsuit-patent-infringement-2904767/
[3] https://www.nintendolife.com/news/2024/09/nintendo-and-pokemon-file-lawsuit-against-palworld-developer-pocketpair
[4] https://www.tomshardware.com/video-games/nintendo/nintendo-sues-palworld-developers-pocketpair-for-patent-infringement
[5] https://minnano-rakuraku.com/japan/zh/pocketpair-2106/
by 智財研究部
事務所與華訊動態(tài)
- 祝福各位客戶朋友們中秋節(jié)快樂!
親愛的客戶朋友您好,
值此中秋佳節(jié)來臨之際,我們衷心祝愿您及您的家人團圓美滿,幸福安康。感謝您一直以來對本事務所的支持與信任,這份合作情誼我們深感珍惜。未來,我們期待與您攜手共進,共創(chuàng)更加輝煌的成績。愿皓月當空,為您帶來無盡的好運與成功,事業(yè)蒸蒸日上,財源廣進!祝您中秋節(jié)快樂,萬事如意!